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指出要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6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要求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7月6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權益,做好新生兒參保工作,積極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醫保局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育醫療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晉醫保發〔2021〕1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繼續做好職工生育保險工作。2018年5月,省政府印發晉政發〔2018〕22號文件,對《山西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取消了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符合計生政策的限制條件。《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要認真貫徹省政府文件,落實生育保險待遇,合理確定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通知》提出合理提高居民生育醫療保障待遇。將三孩生育醫療費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各地根據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生育醫療醫保限額支付標準,自然分娩支付標準提高至1500元,剖宮產提高至3000元,并將產檢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2019年,省醫保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晉醫保函〔2019〕15號),統一明確了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通知》結合各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做了進一步完善和強調。
《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簡化辦事手續,精簡申報材料,有效提升生育保障待遇享受的便捷度。一是居民參保人員報銷時不再提供《生育服務證》《再生育服務證》《長效節育證》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二是實現生育醫療費用在統籌區內即時結算和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三是實現生育津貼“一站式”同步結算。
《通知》還要求醫保、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凝聚部門合力,積極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