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將部分治療性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將“取卵術”等13項治療性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全省統一執行。
《通知》明確,將“取卵術”等13項治療性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其中甲類項目4項,乙類項目9項,乙類項目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
《通知》規定,參保人員在省內經衛生健康部門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13項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的門診治療費用,醫保基金實行單行支付,不設起付標準,由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基金分別支付 70%、60%;在省外治療的合規費用,由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基金分別支付 60%、50%。每人每項目醫保基金支付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參保人員治療期間發生的其他符合醫保規定的醫藥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