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繳費基數越高越劃算,這種說法不能否認。政策規定,養老保險最高繳費基數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最低則是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最高為最低的5倍,但絕不能簡單的認為,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按最高繳費基數繳費領取的養老金會是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5倍。因為目前養老金占比最高的基礎養老保險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社平工資*(1+指數)/2*繳費年限*1%,指數為每年繳費基數除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歷年平均數。一直按最高繳費基數繳費的指數為3,但在加1再除以2后,會變為2,而一直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指數為0.6,但在加1后再除以2后,會變為0.8,這樣一來差距就大大縮小了,因此,養老保險繳費多,最后并不能得到相應的實惠。社保的互濟原則,其實發揮了“劫富濟貧”的作用。
繳費年限越長,領得越多。這種觀點毋庸置疑,歷年繳費形成的指數相同的話,肯定是繳費年限越長的人,領取的養老金越多。由于過去幾十年經濟的高速發展,工資快速增長,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部分(個人繳費以及2005年以前單位繳費劃轉部分,是一種儲蓄模式)因通貨膨脹而迅速縮水,相當一部分待遇領取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不足基礎養老金的40%。由于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逐年上漲的社平工資直接掛鉤,而個人賬戶部分相對貶值,繳費基數高的帶動作用被相應弱化,因此,目前來看,繳費年限是領取養老金多少的最關鍵因素。當然,未來隨著工資與CPI增速的逐漸降低,繳費標準高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拉動作用會逐漸變大。
影響養老金的其他因素。年金,企業上叫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叫職業年金,它是一種補充性養老保險,可以大大提高你的養老金替代率(就是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與退休前工資的比值)。過渡性養老保險金,它是調節改革時在職人員養老待遇水平的一種養老金,保障退休后的待遇達到較高的水平,與退休時上年度社平工資、視同繳費年限(基本上也就是改革時已參加工作的年限)直接掛鉤,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之前、企業職工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可以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由第一部分的公式可以推算,退休前工資越高的,養老金替代率越低;退休前工資較低的人員,養老金替代率越高,尤其在年金或過渡性養老金的保障下,養老金替代率會接近100%。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最終還是繳費基數高的人員領取的養老金高。譬如:甲退休前工資為3500,退休后可能領取3500左右的養老金,養老金替代率為100%左右,乙退休前工資為6000,退休后,養老金待遇可能在4500左右,養老金替代率為75%(此為大致估算,假設繳費年限為35年,同時享受年金或過渡性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