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類補貼須知
一、申領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1、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以證書日期為準),且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截止申領之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于36個月的。
2、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以證書日期為準),且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截止申領之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于12個月的。(此項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領時限
符合申領條件的在職職工,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準之日(以證書日期為準)起12個月內,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查詢到證書信息后,申請領取。
三、攜帶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2、《太原市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花名表》(紙質版)一份;
3、證書復印件一份;
4、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面);
5、工商銀行借記卡復印件(正反面)。
6、《太原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dysh5227157@163.com
注: 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材料3、4、5需復印于同一張A4紙的正反面,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