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起,安徽的工地使用臨時工,無法按照用人單位參加保險的,要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讓農民工干起活來更有安全保障。昨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安徽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將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為建設領域安全編織一道更結實的防護網。
新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針對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重點環節,對易發群死群傷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問題,辦法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五方主體的安全管理責任。
比如,規定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單位應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交底、實施、驗收和監測,在現場公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旁站監理。
以往,在建設工程領域普遍存在使用兩種類型施工人員的現象,一種是有用人單位的相對固定的職工,一種是無用人單位的臨時工。合肥的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對于建筑領域的農民工來說,臨時作業的人占比較大,而且流動性很強,因此在工傷保險方面一直欠缺。”
為了進一步保障施工人員能夠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新規對工傷保險制度作了更多的細化規定。辦法對全省施工人員工傷保險制度做出規定,使用相對固定職工的,按照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使用臨時工,不能按照用人單位參加保險的,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