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錄機關、招錄對象仍以基層和高校畢業生為主。在全省招錄的2014人中,縣(市、區)及以下機關招錄1211人,占60.1%。省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全部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縣機關主要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繼續實行定向招錄,縣級以上機關不少于10%的職位和鄉鎮機關的所有職位,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與往年相比,這次公務員招錄工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招錄人數比去年有所增加。這次招考共涉及10個市、68個縣(市、區)、19個省直部門與垂管系統,共招錄2014人,比去年增加44人。
二是放寬招考年齡。除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外,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是注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市級以下特別是縣級以下基層工作。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戶籍、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可按2012年應屆畢業生對待;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四是對空缺職位實行統一調劑。對招考期間因報考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錄用審批工作結束后統一調劑。調劑由招錄機關根據需要提出意見,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發布公告,統一實施。
為確保公務員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省、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錄工作各環節的管理,完善各項制度,嚴格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同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鄭重聲明,本次公務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班或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