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工作不僅工資低,還沒社保,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主要區別快看看,你簽的時候是不是勞務合同。小伙伴們都來看看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有什么區別,千萬別人自己的權益被坑了都不知道啊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主要區別
1、報酬、社會保障待遇
勞務關系:勞動者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勞動關系: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社保、績效等待遇,如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受到了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勞動者屬于工傷事故,勞動風險完全由用人單位承擔。
2.報酬支付
勞務關系: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報酬完全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違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報酬支付由雙方約定,往往一次性即時清結或按階段支付。
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需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且必須遵守當地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多以工資的方式定期支付給勞動者,有一定的規律性。
3.法律責任
勞務關系:作為一種民事關系,以私法自治為原則,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規范和調整。建立勞務關系時,當事人可以雙方協商確定是否需簽訂書面勞務合同。法律對此不加干涉。
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以強制性法律規范規定了用人單位的各項義務,其產生、變更、終止及糾紛解決均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若勞動法沒規定的,可以適用民法。
作為相對弱勢的勞動群體,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能獲得更多的保障。在與企業建立關系的時候,要學會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