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結余投資定存和國債;分析稱該規定與廣東千億養老金“入市”不沖突
本報訊 (記者 李蕾 蔣彥鑫)財政部昨日下發通知規范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強調地方社保基金結余可轉存定期存款和購買國家債券,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
根據通知規定,地方各級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在與有關部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可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家債券的基金結余 數量和期限的建議;財政國庫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具體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規定的程序實施。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 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運作機制,在確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將精簡社保專戶數量
此外,財政部稱,在地方財政專戶清理整頓核查工作中發現,一些地方存在著社會保障基金多頭開戶和重復開戶問題。地方各級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 財政國庫部門做好社保專戶的清理、歸并、開設等賬戶管理工作。省、市級社保專戶今年年底前原則上要精簡歸并到5個;縣級社保專戶精簡歸并到3個,并對各項 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分賬核算、按政策規定計息。同一家商業銀行只允許開設一個社保專戶。今后隨著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的推進,還要進一步精簡社保專戶數量。
分析稱為防止其他地方自行投資
此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于3月20日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社保基金理事會受廣東省政府委托,投資運營廣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 1000億元。廣東千億養老金將主要投資于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產品,委托人可獲得不低于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此舉在全 國尚屬首次。
中國政法大學(微博)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繼曄表示,財政部此次發文屬于重申之前的規定。廣東千億養老金委托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后,其他地方可能會萌發自行投資的沖動,為防止其他地方社保基金自行投資,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
有觀點認為,財政部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結余投資定期存款和國債,不得進行其他形式的直接和間接投資,與廣東千億養老金入市沖突。
對此,胡繼曄解釋稱,廣東一部分社保基金結余委托社保基金理事會運營是得到國務院批準的,與財政部的規定不沖突。財政部的規定強調的是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利用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
■ 延伸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投資非個案”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昨日分析稱,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或是因為目前各地方政府利用社保基金結余投資的行為已經比較嚴重,面臨風險。
財政部昨日也表示,2011年以來,財政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地方財政專戶清理整頓工作。在核查工作中,社保專戶管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 待進一步規范和解決。規范社保專戶管理,是維護財政資金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制度性、機制性措施。財政部要求建立社保專戶規范管理的長效機 制。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社保專戶管理制度,加強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管理;要建立定期檢查機制。
王雍君表示,基本每個地方政府都想動用這筆數額巨大的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以獲取回報。而目前也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之前就出現過這類案件,由于地方政府動用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而造成巨額損失。
轟動一時的2006年上海社保案便是其中一例,當時的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違規挪用、侵占社會保障基金,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并非個案,業內人士都知道這種現象其實很多,有時監管不到,也未必都能夠曝光。”王雍君說。地方社保基金結余有各種投資途徑,其中包括投資實體經濟。
王雍君認為此次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說明將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這部分資金規模巨大,又非常重要。是老百姓的保命錢,要維持支付。”王雍君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職能畢竟不是投資,沒有專業的投資機構,不具備投資優勢,因此應當交由中央專業機構進行投資。(李蕾)
【名詞解釋】
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是指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用于存儲和管理社會保障資金的專用計息賬戶。